试论欧共体财政协调政策——着重谈谈协调间接税制的尝试
1992-08-15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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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57年罗马条约致力於建立共同市场和成员国经济政策协调一体化的目标,以实现商品、人员、劳务和资本四大要素的自由流动。论及共同市场内部税收障碍,首先必须从概念上将直接税与间接税区别开来,前者的课征对象主要是个人收入和企业的利润,涉及生产要素(如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后者的课征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的消费,与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动有关。由于各成员国的税制(包括税基、税率、税收结构等)不尽相同,如果不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协调统一,势必将影响成员国之间的公平竞
【关键词】间接税率 商品和劳务 税收结构 课征 罗马条约 个人收入 政策协调 生产要素 周转税 个人收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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