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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

2006-06-10分类号:F233;D922.22

【作者】周炉坤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虽然会计制度和税法都由国家相关机关来负责制定,但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目标是不完全一致的,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以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需要。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的要求,对国家征税机关的征税行为和纳税义务人的纳税行为加以规范,从而达到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由于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会计制度的建设进展迅速,而税收法规的制定更多地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在保证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前提下进行,因此,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制定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差异不可避免的产生。会计制度和税法在遵循原则上的差异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间存在的差异是有目共睹的,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目的不同是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二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较大的差异。
【关键词】税收法规  纳税行为  公平税负  纳税义务人  征税机关  企业财务状况  税收杠杆  现金流量  资本市场  经济发展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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