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直腰杆执法 理直气壮抓检查——谈统计法制建设硬环境
1993-12-27分类号:
【部门】赵瑛统计师事务所
【摘要】国家的、地方的统计法规虽已先后制定、发布、实施多年,但未能从根本上制止统计违法行为。有的地方不仅违法案件有增无减,而且违法者的层次越来越高。朔其根源大致有三:一是国家及地方统计法规在某些条款上规定的原则相当模糊。说是‘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执法权力机构’。可是规定行政处分由各级主管部门执行。个体户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部门执行,人家要是不处、不吊、不听你怎么办?二是不论是全国或地方人大立法机关通过,各级政府以政令发布,还是政府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法规。都集中于终日业务缠身的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来执行。而且这些长期处于地位低下,凡事求人,有职无权的统计部门,执起法来又总是心有余悸,下不了手。腰杆不硬,生怕得罪了
【关键词】政府统计部门 统计机构 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执法 法制建设 工商行政部门 营业执照 权力机构 统计数据 人大立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