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工资指数化方法建立物价补偿制度
1989-12-27分类号:
【部门】
【摘要】采取什么办法对职工工资进行物价补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我国价格体系不合理,尤其是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突出的状况,国家进行了物价改革,几次调整了工农业产品的价格,使整个价格水平有了大幅度上升。同时也改革了工资制度,使每个职工的工资都有提高,并采取肉食补贴、副食补贴、物价补贴等方式增加职工工资。但是由于物价上涨较快,物价补贴数额不足且不及时,仍有部分职工的实际工资或家庭人口平均工资有所下降,生活比较困难。改革以来,我们国家实际上采取了三种方法来增加职工工资:一是普遍升级的方法,二是物价补贴的方法,三是目前正在积极推行的“工效挂钩的方法”。1、普遍升级就是人人有份的方法。此法简便易行,方便管理,对于升级范围,升级面和升级条件,国家都有统一规定,不需要群众评议,减少了领导工作的许多麻烦。但是如果把它作为物价补偿方法来研究的话,其主要弊端是没有照顾到各种差别,因而造成苦乐不均。2、物价补贴,是在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后,由政府统一规定,给每个职工发给等额补贴。这种办法的优点同普遍升级一样。主要问题是:补贴的时间、数额是国家根据财力来决定的,没有充分考虑物价上升的幅度,补贴的金额是以食品类价格上涨因素为依据的,而食品类在职工生活费用中比重只占56%,因此这种补贴、数额是不足够的,时间是不及时的。
【关键词】物价补贴 工资指数化 工农业产品 职工工资 物价改革 价格体系 生活费用 人人有份 价格水平 工效挂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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