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地区铁路运输企业净产值计算方法质疑
1985-03-02分类号:
【部门】
【摘要】国家统计局1981年12月在徐州召开的综合统计工作会议上,形成的一个《关于计算国民收入的若干方法问题》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铁路企业计算总产值方法:“铁道部分给各个路局的清算收入,可以做为路局总产值。如果有的路局跨越几个地区,则可按照职工人数比例作地区的划分”。
【关键词】统计工作会议 铁路运输 企业净产值 国家统计局 清算收入 人数比例 统计部门 企业计算 营业外支出 财务管理体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