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据不完全统计”
1989-08-29分类号:
【部门】湖北咸宁地区统计局
【摘要】在报刊杂志上我们经常可以发现“据不完全统计”的说法,开宗明义就说明是“不完全统计”,接着很随便地用起一串数字,而我在此要说:这种现象应引起注意。首先,并无“不完全统计”的统计。既然说到统计,就应严格按统计的意义来讲话。统计按调查对象包括的调查单位多少的不同,可以分为全面统计和非全面统计,而非会面统计又包括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而这种所谓的“不完全统计”,根本就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类,它只是一种“不完全”的统计,也就是说仅只说明了是一种非全面统计。
【关键词】调查单位 调查对象 二净 不予考虑 冠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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