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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经营者激励机制并非治本之策

1999-12-25分类号:F272.91

【作者】陈伟民  蒋华圆
【部门】南京邮电学院管理系!江苏南京  210003  南京邮电学院管理系!江苏南京  210003
【摘要】由于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着一系列政策性负担,缺乏公平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产生不了企业经营绩效的充分信息,因此,试行的经营者激励机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问题”。在笔者看来,解决“代理问题”应从国有企业面临的不对等的竞争条件入手,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以形成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充分信息。只有在此基础上,经营者激励机制才能有助于消除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权责不对等,从而有助于解决“代理问题”。
【关键词】经营者激励机制  充分竞争  监督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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