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
2002-09-15分类号:R197.1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医学会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 266000 161005 161000
【摘要】我们所说的经济合同,主要指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医院)以书面形式同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购物合同、劳务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等,还包括单位与内部科室及职工个人签订的经济承包协议、医院病人医药费用结算合同等。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合同本身内容不细致、不明确、不合法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合同无效而引起纠纷并不少见,单位风险损失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关键词】卫生事业单位 工程项目合同 合同生效 合同无效 费用结算 经办人员 资质情况 经济承包 劳务合同 风险损失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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