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医疗损害赔偿机制
2006-12-05分类号:R197.1
【部门】浙江省人民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 浙江省台州市市立医院 杭州310014 杭州310014 浙江台州318000
【摘要】所谓医疗损害赔偿,是指病人及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由此造成病人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要求的民事权益争议。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人们在向未知领域的探索中,受认知能力和医疗水平的制约、医疗工作的复杂性
【关键词】医疗损害 赔偿 机制 医疗服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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