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诊“病人选择医生”综合考核的探讨
2002-06-15分类号:R197.3
【部门】湖北省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443000
【摘要】2000年7月,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意见》。通过病人选择医生(以下简称“选医”),带动医疗机构内部各个环节、各岗位公平有序竞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水平和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都得到充分展示才能和工作业绩的机会,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明确要求要建立综合考核制度,把“选医”的结果作为对医务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分配挂钩。如何建立门诊“选医”的综合考核制度?本文对此加以探讨。
【关键词】医疗质量 门诊人次 医疗水平 内部改革 门诊收费 工作效率 医疗机构 机构内部 考核制度 人员考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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