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4-12-05分类号:R197.1
【部门】河北省迁安市卫生局 局长 064400
【摘要】迁安市作为河北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县(市)之一,自2003年7月1日启动以来,目前,全市参合的农民已达542 313人,参合率为95.0%,截至2004年10月末,报销人数为332 889人,占参合人数的61.4%,报销金额达1 349.28万元,其中,门诊报销33.27万人,322.7万元,住院10 189人,1 026.5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筹资额为1 898.1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拨款542.30万元,省财政拨款162.70万元,唐山市财政拨款162.70万元,迁安市财政拨款216.90万元,农民个人自筹813.50万元。该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严格的管理和运作,在缓解当地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9月6日,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检查评估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关键词】门诊报销 财政拨款 就诊医院 互助共济制度 医疗机构 家庭账户 医疗用药 乡村医生 基金使用 筹资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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