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背景下医疗机构课税制度改革探讨
2011-01-05分类号:R197.1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
【摘要】我国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以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了不同的课税制度。现行课税制度与新医改的理念和目标存在一定冲突,亟需构建与新医改相适应的医疗机构课税制度。
【关键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医疗机构 分类管理 课税制度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CJY070);;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08JC790051)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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