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政建立后的卫生院补助费管理
1986-11-27分类号:
【部门】山东省禹城县卫生局
【摘要】乡财政建立以后,原来由卫生主管部门管理的农村卫生院补助费,按财政部颁发的《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将划归乡财政统一管理。对于这项卫生事业费应该怎样管比较好,这是当前财政和卫生主管部门都在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就我们的做法,谈点体会和看法,以供大家探讨。
【关键词】财政监督 当前财政 卫生主管部门 卫生事业费 农村卫生院 超收分成 县乡财政 乡财政所 资金调度 财务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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