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药品核算标准化问题的探讨
2006-07-05分类号:R197.3
【部门】广东省深圳市东湖医院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医院 广东深圳518020 广东深圳518020
【摘要】目的:探讨和规范医院药品核算权责发生制的标准及其方法。方法:比较和分析深圳市4家医院2003—2006年分别采用收费处实际收款制和采用处方、医嘱发生制进行药品核算的数据结果。结果:采用处方、医嘱发生制进行药品核算的盘点亏盈率为0.1%~0.9%,与国家制定的标准相符;采用收费处实际收款制进行药品核算的盘点亏盈率为1.0%~16.0%,与国家制定的标准相差较远。2种方法比较也有显著差别。结论:处方、医嘱发生制是实现医院权责发生制的正确方法。
【关键词】药品核算 权责发生制 盘点 医院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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