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费用研究
2008-10-05分类号:R197.1
【部门】天津市卫生局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华北煤炭医学院
【摘要】医疗费用是指由于个人心理、生理疾病以及伤残而接受医疗服务所发生的诊断、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医疗服务费用、药品费用、医用材料和器械的消耗费用等。但不包括由于疾病所带来的间接费用,如在治疗期间发生的饮食、营养和交通费等,也不包括由于发病、失能和伤残缺勤减少工作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天津市 医疗费用
【基金】天津市政府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