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2006-11-05分类号:R197.1
【部门】江汉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武汉430056 北京100871 武汉430056 武汉430056 武汉430056 武汉430056 武汉430056 武汉430056 武汉430056 武汉430056 武汉430030
【摘要】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立法必要性与可行性;认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立法”(法制建设)是保证国务院发表的“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重大政策)贯彻实施的有力法律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必须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是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需要;社区卫生服务需要一个法律文件加以规范。在制定文件时应注意把握“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几个关键点:总则、机构的设立、人员的资格管理、机构的业务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几个方面。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立法 必要性 可行性
【基金】卫生部研究课题:卫妇社社卫便涵[2005]93号;; 中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贫困救助项目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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