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需求价格弹性分析
2007-04-05分类号:R197.1
【部门】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 宁波大学医学院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 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 浙江省余姚市卫生局 浙江省余姚市卫生局 南京210029 浙江宁波315211 浙江宁波315010 南京210029 浙江宁波315010 浙江余姚315400 浙江余姚315400
【摘要】目的:全面分析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付能力、参加意愿和需求价格弹性。方法:应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测算农民的支付能力,并将需求价格弹性理论引入合作医疗中。结果:(1)对合作医疗无支付能力、有一定支付能力和完全具有支付能力的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5.9%、17.4%和76.7%;(2)选择合作医疗模式1、模式2和模式3的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33.95%、29.65%和36.40%;(3)农民对合作医疗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为-0.4273。结论:大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具有支付能力;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呈多元化;可适当提高筹资标准。
【关键词】合作医疗 需求价格弹性 扩展线性支出系统 筹资标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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