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中西部城市卫生筹资累进性比较:基于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典型城市居民健康询问调查
2013-09-05分类号:R197.1
【部门】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摘要】目的:比较东中西部城市税收、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居民现金卫生支出4种卫生筹资渠道的累进性。方法:利用2011年8个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典型城市居民健康询问调查数据,采用比例法描述东中西部城市4种卫生筹资渠道的分布,并计算其集中指数和kakwani指数。结果:东中西部城市不同经济水平家庭的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居民现金卫生支出构成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社会医疗保险=3.697,P=0.883;χ2商业健康保险=11.349,P=0.183;χ2现金卫生支出=4.146,P=0.844),而直接税构成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7.439,P=0.026),东部城市家庭直接税的公平性好于中部城市。总体上,呈现累进性的筹资渠道是直接税、职工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呈现累退性的是间接税、居民医疗保险,而现金卫生支出在东部城市呈现累退性,在中部和西部城市呈现累进性。结论:发挥税收在筹资公平性的作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关键词】社会区卫生服务 东中西部城市 卫生筹资 累进性
【基金】中澳卫生与艾滋病项目(HSS409)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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