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两种管理办法调查
1989-08-29分类号:
【部门】北京医院 丹东市第一医院 北京市第一传染病院
【摘要】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卫生厅从1983年起,对省直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即对公费医疗享受者按人数核定指标,医疗经费委托省医院代管,医院负责受委托人员的全部医疗工作。在实行这项改革的初期,省医院曾感到这种经费承包方式对医院是一种约束,增加了医院管理工作的难度。但通过几年的实践,他们发现,这种方式本身能为医
【关键词】医疗工作 检查费用 卫生服务 卫生资源 承包方式 享受者 患者医疗费用 项目收费 门诊人次 卫生事业经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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