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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经费浮动的尝试

1989-06-30分类号:

【作者】东玉利  
【部门】吉林省集安市卫生局  
【摘要】集安市卫生局为了深化卫生工作改革,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要,完成防病治病等项工作任务,市卫生局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商定并签订了合同,实行工作任务与经费挂钩——浮动经费。具体做法如下: 1.浮动经费比例。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经费,将全年核定经费指标总数的80%做为基础经费,全年按月做出计划拨款,不得多拨,20%做为浮动经费,浮动经费视年终任
【关键词】医疗卫生单位  卫生工作  医疗保健  卫生战线  安市  人民群众  检查标准  创建文明单位  工作检查  评比标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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