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的分析研究
2011-10-05分类号:R95
【部门】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
【摘要】目的:文章通过分析16个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的药品收录情况,旨在为各省(区、市)合理制定省级增补目录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提供参考。方法:采用描述性分析法,总结省级增补目录在药品收录方面的特点与差异。结果:不同地区收录的药品数量和种类差异较大,东部地区增补的药品种类最多,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少;各地增补药品目录以收录心血管系统用药、激素和内分泌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和血液系统用药等慢性病治疗药物为主;由于疾病谱和用药习惯不同,各地增补目录的药品重合性不高。结论:制定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可缓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够用"的问题,但应适当控制省级基本药物的增补数量;对于重合性较高的省级基本药物可考虑收录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发挥应有作用。
【关键词】基本药物 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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