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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现行预算管理办法应改革

1988-08-28分类号:

【作者】蔡菊嫱  
【部门】浙江省卫生厅计财处  
【摘要】一、现行预算管理办法的利弊自1987年开始,医院试行了“全额管理、定项浮动补助、结余留用”的办法。除专项补助仍由主管部门分配外,将国家补助总额即包基本工资,分解为四部分进行计算补助,即床位补助占40%、工资补助占30%、工作量补助占25%(每门诊人次补贴0.20元,每床日补贴0.60元),年终考核质量奖励占5%。医院在国家补助下,自行组织收支,保证正常维修和设备购置的前提下(省级医院一般修购费为业务收入的9%),年终增收节支结余相应建立三项基金,即60%发展事业基金;25%职工奖励基金;15%为集体福利基金。
【关键词】集体福利基金  预算管理办法  门诊人次  设备购置  职工奖励基金  医疗业务  国家补助  专项补助  大修理基金  医疗成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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