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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资产内部股份化的探讨

1988-05-30分类号:

【作者】吴明  
【部门】北京四通集团公司  
【摘要】实行资产内部股份化,将企业整个自有资产的一小部分划归职工个人,这种部分所有权关系的转移,并不是私分集体财产。谁都知道,任何股份企业都是不允许撤股的,资产股份化可以明确职工与企业自有资产的占有和分配关系,这样能够进一步把企业利益和职工的个人利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使企业职工真正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也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职工们能更加关心和爱护企业财产。职工们做为企业的股东,能够参与企
【关键词】自有资产  集体所有制企业  股份化  股份企业  企业财产  企业利益  劳动积极性  分配关系  集体财产  所有权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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