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两权分离”略论
1988-01-31分类号:
【部门】
【摘要】(一)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企业“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党的十三大再次肯定和重申了这一原则。赵紫阳同志在《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中指出:“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理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关系,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两权分离”原则是否也适用于卫生事业机构?回答是“精神相通,原则适
【关键词】医疗业务 社会主义企业 政策性亏损补贴 有计划商品经济 财政补偿 赵紫阳 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 城市医疗 医疗服务市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