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1987-12-27分类号:
【部门】
【摘要】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公有制经济本身也有多种形式。除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以外,还应发展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联合建立的公有制企业,以及各地区、部门、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的公有制企业。在不同的经济
【关键词】多种所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 所有制结构 合作经济 十三大报告 赵紫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