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停薪留职和外聘人员交纳管理费用和聘金的帐务处理
1994-03-15分类号:R197.3
【部门】山东济宁市传染医院 山东济宁市传染医院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医院在用人制度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允许实行多种形式的聘任制,职工可以停薪留职和外聘,对这部分职工交纳的管理费用和聘金的会计核算,目前医院会计制度尚无明确的规定。医院一般按停薪留职人员基本工资的百分比向其收取管理费用,作为对医院的一种补偿;对外聘人员则一般按高于其基本工资额1~3倍的标准收取聘金。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目前各医院对收取管理费和聘金的帐务处理比较混乱,有的冲减管理费用或医疗、
【关键词】管理费用 帐务处理 外聘人员 其他应付款 基金支出 医疗待遇 其他收入 现行定额 福利待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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