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就医特殊化的根源及对策
1995-04-15分类号:R197.3
【部门】辽宁省朝阳市第二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黑龙江省卫生学校 122000 150089 150036
【摘要】1.要求的数量大。公费医疗门诊一般都规定急诊1日量、平诊3日量、慢性病7日量。住院也都限定在3日或4日药量,统一在过方日开取。个别人则嫌处方小、药量少,无理要求多开药。 2.要求的药种多。临床固然有配伍用药增强疗效之说,依据公费医疗的基本原则,配伍用药更需从严筛选。公费医疗原则上1天只挂一号、只看一科、只开一方。个别人要求开两种、三种或更多种药物,其中的若干种可能与治疗疾病无大关系。
【关键词】配伍用药 无理要求 离休干部 医院资金 医疗保健 医疗消费 住院天数 自费药品 领导干部 保健用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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