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唐氏综合征的疾病经济负担
2005-07-05分类号:R596
【部门】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上海 200032 北京 100044 上海 200032 北京 100044 上海 200032 上海 200032 上海 200032
【摘要】通过研究疾病经济负担,描述唐氏综合征系统康复和预防的重要性。资料主要来源于文献评阅和流行病学调查,采用发病率法测算得出2003年我国所有新发唐氏综合征患者整个生命周期的疾病经济负担约为52.44亿-81.69亿元,平均为66.22亿元;每一新发病例的例均费用为39.06万元。以患者本人劳动损失和家属误工收入损失为主是疾病经济负担最显著的特点,二者合计占总负担的98.01%。要降低疾病经济负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是有效的,推广产前诊断、避免患儿出生仍是根本途径。
【关键词】唐氏综合征 疾病经济负担 评价
【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妇幼发[2003]342号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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