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贵重仪器设备应计提折旧
1992-11-26分类号:
【部门】浙江省上虞县人民医院
【摘要】医院的贵重仪器设备是指单位价值在万元以上,用于临床诊断、检查、治疗和康复的医疗仪器设备。如核磁共振、CT、碎石仪、B超、胃镜、自动生化分析仪、大中型X光机等等。根据医院财会制度规定,对投入使用的贵重仪器设备只计提较低比率的更新维护费,不计提折旧。笔者认为,由于贵重仪器设备不计提折旧,已造成了一些不可轻视的倾向性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关键词】贵重仪器设备 计提折旧 医疗仪器设备 财会制度 财务成果 生化分析仪 单位价值 临床诊断 医疗收费 维护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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