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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维修审计有关问题探讨

1996-06-15分类号:R197.1

【作者】陆卫红  张琳波
【部门】中山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中山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广州 51006O   广州 51006O
【摘要】一、基建维修审计的意义 近几年,卫生部直属各单位基建维修费用比重逐年增大,而卫生经费又日益紧张,所以,如何运用好这笔为数不少的资金使其发挥积极作用就成为整个卫生部门由上至下普遍关心的问题。卫生部也曾发文(如卫审发1994年第1号)要求“各单位对基本建设项目、大修工程项目,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制度,对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除进行审查外,还须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才能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大修工程项目预决算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
【关键词】卫生经费  卫生部门  基本建设项目  大修工程  审计师事务所  支付工程  审计制度  审计人员  部门审查  监督检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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