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镇并乡后卫生防疫工作初探
1996-03-15分类号:R197.2
【部门】浙江省北仑市卫生防疫站 浙江省小港镇卫生院 浙江省小港镇卫生院 315800 315800 315800
【摘要】扩镇并乡后原来党、政、群、团均已变更而不复存在,按新建乡镇行使新的责权,但原乡镇卫生院的编制,业务防疫的管辖范围未变,只不过卫生院后面加分院,这样要行使责职就不合法。因为,乡镇政府已是最基层政权,而卫生防疫工作中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要代表国家执法,过去有区一级的中心医院可配合乡一级(执法要2人以上)执法。现在区没
【关键词】卫生防疫工作 乡镇卫生院 中心医院 传染病防治法 初级保健 防疫人员 爱国卫生 职能科室 小港镇 妇幼卫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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