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个人自付费用能力与比例的研究
1994-11-15分类号:R197.1
【部门】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南京市卫生局 南京市卫生局 200032 200032 200032 200032 210008 210008
【摘要】探讨公费医疗对象对自付医疗费的能力与意愿,合理确定其自付比例是公费医疗制度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通过对南京市公费医疗对象的抽样调查和分析,结果表明在现行制度下,公费医疗对象实际自付的医疗费没有超出其个人所能负担的范围。根据这一事实及深化改革的需要,可以适当提高个人自付门诊医疗费的比例,以便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
【关键词】公费医疗对象 自付能力 自付比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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