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室二次分配实施办法
2000-09-15分类号:R197.3
【部门】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442000 442000
【摘要】(1)科室管理人员责任津贴按医院内部规定的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津贴标准发放;(2)科室人员工资部分由劳资科按国家有关政策提供标准,并在科室效益工资中优先兑现给科内职工;(3)科室负责人实得效益工资不得高于本科室当月人均效益工资的30%;(4)科室工作人员完成了本科室制订的各项指标,应达到该科室人均效益工资水平;(5)对于工作正常开
【关键词】医院科室 科室管理 科室工作 科室人员 二次分配 科室负责人 津贴标准 内部规定 实施办法 业务科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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