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实施之我见
2000-08-15分类号:R197.1
【部门】河南省卫生厅 国家开发银行郑州分行 郑州 450003 郑州 450000
【摘要】继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提出对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政策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了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并赋予了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新的含义和内容。那么,怎样认识和理解《指导意见》中关于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意义和内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和把握。
【关键词】医院财务制度 医疗机构 医院会计制度 药品收支结余 药品费 医疗成本 医药卫生 医院分级管理 分类核算 支出比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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