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中肿瘤病人定点医疗管理的探讨
2000-08-15分类号:R197.3
【部门】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肿瘤医院 武汉 430000 武汉 430000 武汉 430000
【摘要】1 基本做法1.1 协议 自1994年7月我院和武汉市青山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签订了肿瘤病人定点医疗协议以来,先后又与二十多个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约,在实践中使协议内容不断完善,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其基本内容如下:(1)签约单位怀疑和确诊的肿瘤病人,全部转至我院。院方优先安排入院、检查和治疗。其治疗费用由我院先垫付1个月后,经审核扣除不合理支出,予以结算。(2)院方在接诊
【关键词】肿瘤病 签约单位 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保险管理 医疗协议 不合理支出 不合理费用 医疗收费 武汉市青山区 医疗质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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