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改方案的特点及实施情况
1998-02-15分类号:F842.684
【部门】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518026
【摘要】深圳市从1992年8月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上半年,确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新模式;1994年底开始在南山区进行新模式试点;1996年上半年,市政府分别颁布《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深化改革方案》和《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医改新方案),从1996年7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 医改新方案 个人账户 参保人 退休人员 保险形式 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 住院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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