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门诊项目实行“按人头付费”的效果评价
1999-12-15分类号:R197.1
【部门】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200063 200063 200063 200063 200063
【摘要】1998年,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改革公费医疗支付方式,对门诊项目实行按人头付费。本文就改革实施一年来公费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作一分析,对按人头付费方式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得出以下结论:该支付方式较为有效地降低了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减少了浪费;对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转变经营策略,重视医疗成本控制,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提出,要注意纠正个别医疗机构控制费用方法简单化的偏差,要考虑人群年龄结构因素对医疗费用的影响,适当调整付费标准,以避免医疗机构在承担费用支出方面出现畸轻畸重的问题。
【关键词】公费医疗 支付方式 效果评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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