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1999-09-15分类号:R197.3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市立医院 266000
【摘要】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修改了“旧制度”,在力求真实地反映医院的经济活动方面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同时,也为各医院与国外合资在会计资料处理方面提供了方便。但是“新制度”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新制度”确立了“大收入、大支出”的概念,其目的是正确地反映医院结余情况,但实际上可操作性不明确,如支出中的购置费,主要反映按固定资产原值提取的一定比例的一般修购基金。同时,还反映了医院按一定单位价值列支的固定资产的购置费(青岛市卫生局规定在万元以下),超过标准的在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内列支,而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 青岛市卫生局 修购基金 固定资产原值 门诊收入 资料处理 旧制度 经济活动 合资医院 设备购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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