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统计法》的若干意见
1990-10-28分类号:
【部门】湖北黄冈地区统计局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4年1月1日颁布实施到现在已有6年多了。它标志着我国的统计工作开始走上法治的轨道。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统计法》制订的很不完善,修改《统计法》,使之由“软法”变为行之有效的“硬法”。增加强制措施的条款,增强其权戚已是刻不容缓的了。
【关键词】统计法 统计工作 统计机构 统计执法 检查单位 政府统计部门 强制措施 统计管理体制 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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