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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重培养统计行业的律师

1991-05-01分类号:

【作者】湛广兵
【部门】重庆安定造纸厂计划科
【摘要】各级统计机关、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法规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各种地方统计法规,还要学好其它有关的管理法规,尤其要学好《行政诉讼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本单位、本部门的统计法律师,力争在统计执法活动中做到既能正确理解各种统计法律文书,了解法律诉讼程序,又能对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准确定性、量刑和恰当处理,以正确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和由此而引起的行政诉讼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确地把握。二是聘请的外单位专职律师,手头案件较多,有时难免不能及时办理诉讼手续。三是本单位、部门的人员,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又具有统计实践工作经验,经过适当的专业培训,就能够担当起本单位、部门统计法律业务。四是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已拥有较为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手段,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有丰富的从事职工在职教育的经验,只要增加法律专业课程就可培养基层单位、部门的统计法律师。五是从经济上讲,这样做对国家统计局和对基层送培单位,费用都可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  法律业务  法律专业  在职教育  基层单位  实践工作经验  教学设备  诉讼程序  专业培训  实施细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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