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产量与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并轨的探讨
1997-10-10分类号:F302.5
【部门】湖北省郧县农调队 湖北省郧县农调队
【摘要】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的统计调查方式正在农村全面推行。农产量抽样调查是以原有的生产小队(现在的村民小组)为基本生产单位进行的,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是以农户为基本单位进行的,它包括农产品产量、林产品产量、牧业产品产量、渔业产品产量调查等。那么,能否将农产量抽样调查与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并轨?笔者作以下探讨: 一、农产量抽样调查面临的问题 农产品产量从预计到实测,由于以村民小组为基本调查单位,地块多、面积大,给凋查人员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 1.成立农产品产量预计小组难 在农产品产量预计时,按要求应成立农产品产量预计小组,但是,辅调员大部分是村组干部,若请有经验的老农参加估产,就要给报酬或减免义务
【关键词】农村住户 渔业产品 产品产量 村民小组 统计调查 基本生产单位 现金支出 调查单位 农业生产情况 农民人均纯收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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