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持久收入比研究
2016-08-15分类号:F299.23
【部门】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摘要】房价收入比是反映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标。为了更真实准确反映我国居民长期承受的购房负担,本文基于持久收入假说,利用我国35个大中城市数据,建立状态空间模型,估计出持久收入意义下的房价收入比,通过情景分析确定其合理上限,并分析主要特征。研究表明:1我国房价-持久收入比的合理上限为7.6,有28个城市已超过该上限,其中,北京最高,达到14.9;2城市越发达,房价-持久收入比越高,居民需要承受的购房压力越大,且在时间趋势上,一线与二三线城市间的差距呈现扩大趋势;3在地理分布上,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大中城市的房价-持久收入比呈现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4相比于根据可支配收入测算的房价收入比,房价-持久收入比与其约有10%的差异。当前我国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继续限制房价,减轻居民购房负担。
【关键词】持久收入假说 房价收入比 状态空间模型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研究”(16XNH103)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统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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