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做法
2000-06-15分类号:R197.1
【部门】福建省福安市医院 355001
【摘要】自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贯彻执行以来,国家虽然在药品费用控制、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几年来,都因我国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等诸多因素不完善而不尽人意。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2000年2月份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张文康部长强调要正确理解和贯彻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逐步理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本文对具体操作方法作如下探讨。
【关键词】医药分开核算 药品费用 利益联系 医疗机构 药品营销 卫生行政部门 药品收入 医疗收入 医疗业务 操作方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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