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保医疗个人自付医疗费能力与比例的探讨
1996-08-15分类号:F842.6
【部门】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浙江省卫生厅公费办 浙江省卫生厅公费办 杭州市卫生局公费办 杭州市卫生局公费办 杭州市卫生局公费办 200032 200032 200032 200032 310006 310006 31000O 31000O 31000O
【摘要】合理确定劳保医疗自付比例,是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与完善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杭州市劳保医疗对象的抽样调查,对其实际自付水平、自付能力及支付意愿进行分析,提出现行制度下自付一定比例的医药费是可行的,并可适当调整提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但自付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年龄、工作状况及疾病费用等影响因素,借此对自付比例提出参考建议。
【关键词】劳保医疗 自付比例 自付能力
【基金】中国卫生经济培训与研究网络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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