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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1997-11-15分类号:F842.6

【作者】姜光和  钱小山
【部门】江苏省镇江市社会保险局  江苏省镇江市社会保险局 212001   212001
【摘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原则。两年来,我市在“定额结算”职工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上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完善,形成了1997年“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质量管理、定期考核”的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具体内容 总量控制:①对年度内参保职工医疗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即将当年所筹集的医疗基金,扣除风险调节基金、企事业单位
【关键词】医疗保险费用  职工医疗  费用结算  结算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  定额结算  收支平衡  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基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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