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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2000-07-15分类号:R197.1

【作者】申屠正荣
【部门】浙江省卫生厅 杭州 310002
【摘要】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旨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的调整,优化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控制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中的比重,促使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就是按照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分别核算。医疗服务和药品经销各项直接费用,要分别列入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医疗机构的管理费用,要按《制度》要求合理分摊到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严禁乱摊费用、扩大成本。 医疗机构要实行医药分别管理,笔者认为应实行“核定收
【关键词】医药分开核算  医疗机构  医疗成本  医院会计制度  药品成本  医疗支出  医院收入  药品收入  药品支出  医疗行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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