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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药品价格改革对医疗单位的影响

2000-02-15分类号:R95

【作者】刘炳波  郭爱新
【部门】山东省威海市立医院  山东省威海市立医院 264200   264200
【摘要】国家计委颁布的《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医疗单位药品零售价是“按实际进价加规定的批零差率作价”。其中,对“实际进价”国家没有规定药品采购的最高限价及确切范围,含义模糊。笔者认为,在目前医药市场药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医疗单位按此作价办法作价,就“实际进价”的不同采购情况,可能会使医疗单位在执行和管理上产生一系列问题。 采购批发价药品 医疗单位的支出主要通过财政拨款、医疗服务收入、销售药品收入3个渠道获得补偿。在目前国家财政对医疗单位拨款仅占医疗单位支出的5%~10%,相对于财政拨款医疗单位费用缺口达90%以上的情况下,有的甚至不够职工发1
【关键词】批零差率  服务收入  价格改革  国家计委  财政拨款  卫生行政部门  最高限价  卫生保健  暂行办法  医疗保健工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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