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企业集团必须坚持条件;作好可行研究
1990-12-27分类号:
【部门】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组建企业集团必须坚持条件,按客观标准办事当前发展企业集团,对组建企业集团的可行性研究做得很不够,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出现了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拼凑企业集团的倾向。对照前几年曾经一度出现的“公司热”,现在可以称之为“企业集团热”,例如,有的主管部门强调本行业的特殊性,不愿下放直属企业,以组建“企业集团”的名义,把本行业的企业硬捏合在一起,搞封闭型的联合;有的主管部门利用手中掌握的项目审批权、投资额度确定权、物资分配权,由行政领导出面组织企业集团,所属企业虽然并不自愿,也只得违心地参加;有的行政性公司面临被整顿、
【关键词】物资分配 可行性研究 联营合同 边际收益 技术联系 边际成本 承担经济责任 利润最大化 资金周转 主要生产资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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