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有偿服务中如何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1991-06-15分类号:
【部门】江南财经管理干部学院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允许高等学校在完成国家下达的培养人才和科研项目任务的前提下,开展社会有偿服务,即所谓“创收”。而且,这部分“创收”从总的来看,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因此,这一部分收入如何进行分配是个新问题,有研究探讨的必要。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是为社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不是“创收”。学校不同于企业,企业是经营性组织,靠自己通过商品生产或流通获取经营或服务收入,然后用这些收入的一部分对职工进行工资、奖金和
【关键词】按劳分配原则 有偿服务 分配不公 科研项目 培养人才 分配领域 劳动所得 全民所有制职工 劳动有效性 技术工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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