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应该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资金互助组织
1983-01-06分类号:
【部门】安徽省贵池县牌楼信用社
【摘要】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在农村,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是主要形式”。联系到在合作化运动中,由农民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集股组织起来的信用合作社,如何适应集体经济实行以农户为单位经营的责任制这种形势?我的意见是:在国家农业银行领导下,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资金互助组织,在承担基层农业银行任务不变的情况下,当前它应该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关键词】资金互助组织 银行领导 基层农业 胡耀邦同志 自愿互利 股金分红 合作经济 社员代表大会 合作化运动 信贷资金来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金融研究
文献传递